——13條高速收費站全面啟動非現場執法效果顯著,本月新增兩個公路執法點,未來還將繼續擴大范圍
深圳高速公路單次超限5噸以上車輛由開始的每日約80宗,減少到現在每日約20宗,降幅達75%,超限嚴重程度有所緩解。26日,市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支隊表示,從去年10月在全市13條高速公路收費站全面啟動治超非現場執法手段后,利用智能科技大幅提高了執法效率,效果顯著。今年4月18日零時起,執法支隊新增兩個普通公路非現場執法點,實現治超非現場執法由高速公路向普通國省干道延伸,正在逐步形成一張天羅地網,有效遏制泥頭車貨車超限運輸違法勢頭。

非現場執法抓拍圖。
13條高速收費站全面啟動用非現場執法
在高速路收費站或者客流量大的公路路段裝上“千里眼”,遠在千里也能夠精確捕捉到超限貨車或者泥頭車的身影。
26日,市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支隊表示,執法人員現在已經有了治超神器。這個神器就是非現場執法設備,執法支隊治超科負責人形象地解釋道,跟交警查超速的電子警察一樣,“前段具備監控識別和動態稱重的功能,后端對接執法平臺,根據前段采集數據,協助執法人員執法的智能系統。”
2017年10月,執法支隊在深圳13條高速公路收費站全面啟動治超非現場執法,對涉嫌超限違法行為的車輛按有關法律規定嚴格處罰。自今年4月18日零時起,執法支隊在深圳北環大道南山區段和龍崗大道丹竹頭段正式啟用非現場執法系統開展便攜式軸重儀治超執法。這意味著,深圳率先實現治超非現場執法由高速公路向普通國省干道延伸,在全國來看也位居前列。

千里眼“24小時實時檢測示意圖。
現場蹲守變為設備自動檢測,節省了時間和人力
非現場執法這套神器將帶來什么樣的變化呢?總結來說,執法方式、執法效率都帶來了顛覆式的變化。
以前每次查處違法案件平均花費兩小時,既耗時,效率又低,一線執法人員描述道。以前現場執法普遍采取流動巡查方式,需要每天安排執法人員,在經廣東省交通廳批準的固定路段以及固定的點進行巡查。
“執法人員帶著便攜式稱重儀,需要人工去做稱重工作。”執法支隊治超科負責人坦言,這種執法方式主要靠執法人員的經驗,預檢靠目測,執法方式是比較隨機性質的,而且耗時,處理一個案件,按照流程全部走完,沒有兩個小時很難完成。此外,現場執法也比較危險,因為司機都是開著貨車或者泥頭車,有時候司機不配合,也有發生過司機開車沖撞的極端事件,有了非現場執法設備,執法安全也得到了提升,更有保障。
除了時間節省了,人力也是得到極大節省。以前由于人力有限,無法實現公路路網全覆蓋,超限超載的運輸車輛就鉆空子,避開常見的執法點,繼續多拉快跑。現在有了非現場執法設備,無需出動大量執法人員,只需要安排幾個執法人員在單位通過電腦即可獲得海量檢測數據。
每輛超限的貨車或者泥頭車都會自動生成一段監測視頻和一張監測單,上面既有照片,又有數據。通過照片可以清晰看到車頭畫面還有車牌號,數據詳細到何年何月何日,車輛于幾點幾分通過高速公路,超重多少。可謂是數據詳實,一目了然。執法人員掌握了數據和證據,就可以開展智能執法,根據違法事實發協查通知書,通知當事人辦理違章處理手續即可。
24小時實時檢測逢車必檢,效率提升效果顯著
由于非現場設備是24小時實時檢測,車輛無需停車無需減速的方式稱重,大大提升了執法的效率和執法效果。
這個有數據為證。2017年10月,深圳在13條高速公路收費站全面啟動治超非現場執法后,截至目前,累計發送《協查通知書》3530份,開具《違法行為通知書》957份。市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支隊負責人表示,自從該項措施實施以來,深圳高速公路單次超限5噸以上車輛由開始的每日約80宗,減少到現在每日約20宗,降幅達75%,超限嚴重程度有所緩解。
自4月18日零時起,北環大道南山區段(馬家龍立交橋旁往福田方向K2181+800處)和龍崗大道丹竹頭段(丹平快速與長深高速之間K2988處)正式啟用非現場執法系統開展治超執法,根據系統采集的貨運車輛超限違法數據實施行政處罰。截至目前,系統檢測稱重車輛共26834臺(次),涉嫌超限車輛總數1161臺(次)。下一步,執法支隊將按照有關規定進一步審核、查處。
該負責人表示,由于13條高速實現了非現場執法全覆蓋,不少貨車司機避開高速,優先選擇公路運輸,但是隨著新增的兩個公路治超非現場執法點的設立,進一步壓縮了貨車超限的空間,未來將根據流量統計數據,在更多的普通國省干道設置治超非現場執法設備。
市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支隊負責人表示:“在深圳當前交通執法人力緊缺的前提下,借助治超非現場執法設備分擔路面執法的壓力,將有限的人力進一步投向源頭單位的執法,對于治超來說,一方面擴大執法范圍,另一方面極大地增強了執法效果。這樣既可以保護正規守法企業和司機的利益,同時又對違法企業及司機進行有效懲戒,避免劣幣驅逐良幣,從而確保貨運市場運價的合理回歸。未來,我們會撒開一張天羅地網,大量借助科技手段,讓違法超限貨車無處可逃。”
便攜式軸重儀案例:超重22噸,被罰11000元
4月26日,市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支隊公布了一宗開展非現場執法以來超重最厲害的查處案件,超重22噸,被罰11000元。
根據市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支隊提供的一張檢測單顯示,車牌為粵B××280的貨車于4月21日凌晨6∶16,經過惠鹽高速的一個非現場執法點時被逮個正著。“實際載重遠遠超過了限定載重,足足超了22噸,按照規定需要罰款11000元。”市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支隊高快速路政大隊執法人員說明,根據檢測的數據信息,他們順藤摸瓜找到了車牌為粵B××280的貨車所屬企業--深圳市新××工程運輸有限公司。
得到違法數據后,執法人員根據違法事實發出了協查通知書,通知當事人過來做筆錄,之后辦理違章手續。
這是市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支隊開展非現場執法以來因為貨車超重開出的最重的一單罰單。目前,該案件涉事公司已經足額繳納了罰款。
非現場執法點一覽表
13個高速收費站執法點:龍大高速/惠鹽高速/南光高速/鹽壩高速/廣深高速、鹽排高速/沿江高速/水官高速/梅觀高速/清平高速、博深高速/機荷高速/深汕西高速。
2個普通公路執法點:北環大道南山區段、龍崗大道丹竹頭段。